斯德哥尔摩公约禁用的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(斯德哥尔摩公约)
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6-15 20:32:36 来源:
标签:
导读 《斯德哥尔摩公约》是目前唯一的一份针对POPs的全球性的国际公约。 地区性公约是《关于长距离越境空气污染物公约》框架下的《持久性有机污...

《斯德哥尔摩公约》是目前唯一的一份针对POPs的全球性的国际公约。

地区性公约是《关于长距离越境空气污染物公约》框架下的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议定书》。

该议定书是在1998年6月于丹麦的奥尔胡斯所召开的泛欧环境部长会议上,由美国、加拿大和欧洲32个国家共同签署的。

该议定书规定,禁止或削减POPs物质的排放并禁止和逐步淘汰某些含POPs产品的生产。

议定书中所提出的受控POPs共有16种(类),即在《斯德哥尔摩公约》提出的首批12种POPs之外,加入了:六溴联苯、林丹、多环芳烃和开蓬(十氯酮)四种物质。

  • 免责声明:本文由用户上传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