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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 包公逝世时,包绶年仅5岁。宋仁宗到包公府上祭奠包公时,悯之,遗表授公将仕郎、守太常寺太祝。服除,加承奉郎,覃恩转大理评事。未几,太...
包公逝世时,包绶年仅5岁。
宋仁宗到包公府上祭奠包公时,悯之,遗表授公将仕郎、守太常寺太祝。
服除,加承奉郎,覃恩转大理评事。
未几,太夫人董氏逝世,又为之守孝。
服除,又加承事郎,初调官任濠州团练判官,公事郡守严毅,僚属畏惮。
公下车奉公守法,倬有盛誉,守爱重之,遂不以势位自居,凡议事必咨公而后决。
事有不可行,公则毅然面折,不苟从。
其有补于郡事,不可一二数。
秩满解官,人称廉洁,思惠爱,异口一辞。
再以覃恩转宣义郎,赐绯鱼,授少府监丞。
公夙夜尽心,裁判有序,若素宦于朝者。
当涂巨公,剡书称荐,不求自至。
咸曰:名臣之后,得是举,宜矣!迁国子监丞,公一提按,典籍遍举。
复视公厨,饮食苟且,积弊为甚。
一日,发其事而正之,诸吏肃然,弊亦顿革。
磨勘转宣德郎,移将作监丞,营缮事,伙而领之,以勤济应期办事,为当时称。
旋除通判瀛州,以家贫累重,丐免其行。
复以通直郎授少府监丞,视事不异前日。
年余,丁所生母孙氏太室忧,公归乡居丧,杜门诲子弟,家虽贫而无一毫有干于乡里,至有未尝识公之面目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