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农村五保户申请条件(农村五保户申请条件)
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6-17 00:49:14 来源:
标签:
导读 五保户是指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》(1)中的五保供养对象,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、残疾人和未成年人。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...

五保户是指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》(1)中的五保供养对象,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、残疾人和未成年人。

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,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、残疾人和未成年人。

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,是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。

下面根据《北京市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细则》(2)整理北京市申请五保户条件及流程,各地流程可能有所不同,其他地区申请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。

一、申请条件持有本市农村户籍的老年、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居民,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人,或者其法定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人无赡养、抚养、扶养能力的,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。

二、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1.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。

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等原因无法表达意愿的,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。

申请时,应当填写《北京市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表》,并提交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。

2.村民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家庭进行登记,填写《北京市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批表》,核实其家庭基本情况,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组织民主评议,评议结束后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评议意见在本村范围内公告10日;公告期满后10日内将申请材料、评议意见和公告情况报送乡、镇人民政府审核。

3.乡、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,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区、县民政部门审批。

4.区、县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。

对符合条件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,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,发给《农村五保供养证》(市民政局统一印制);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,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。

三、农村五保供养内容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:1.供给粮油、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;2.供给服装、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;3.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;4.提供疾病治疗,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;5.办理丧葬事宜。

本市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,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;对接受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、高等教育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,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教育救助。

引用资料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》.《北京市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细则》.。

  • 免责声明:本文由用户上传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!